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2.0国家标准发布
什么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到底什么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呢?简单来说,等级保护就是指我们的网络或者系统分等级进行监管。也就是说安全保护是有级别的要求的,从1级到5级,级别越高越高它的要求也就越高,我们常见的一些系统一般就是二级或者三级的,像我们平时的一些门户网站官网这些都是二级的系统。有一些像银行的一些交易系统,这些要求会更加的严格一些。

有朋友问了,是不是所有的网络运营者都必须要遵守。这个等级保护制度是强制性的吗?这个应该这样讲。无论是我们的大型企业还是小微企业,我们这种高新技术行业还是传统的制造业,应该他们在相关的业务中都不可避免的要跟网络进行接触。所以所有的企业网络安全防护的工作,根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第21条的规定,G)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2.0国家标准发布,其中关于企业数据保护有以下要求:应提供重要数据的本地数据备份与恢复能力;应提供异地数据备份功能,利用通信网络能将重要数据定时批量传送至备用场地,应识别需要定期备份的重要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及软件系统等;应规定备份信息的备份方式、备份频度、存储介质、保质期等;应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数据对系统运行的影响,制定数据的备份策略和恢复策略,备份程序和恢复程序等。

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精神,山东省软件测评中心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过程中,在工作手册上明确了以下基本原则:自主保护原则: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自主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自行组织实施安全保护。重点保护原则: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业务特点,通过划分不同安全保护等级的信息系统,实现不同强度的安全保护,集中资源优先保护涉及核心业务或关键信息资产的信息系统。

动态调整原则:要跟踪信息系统的变化情况,调整安全保护措施。由于信息系统的应用类型、范围等条件的变化及其他原因,安全保护等级需要变更的,应当根据等级保护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重新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根据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调整情况,重新实施安全保护。
3、等级保护1.0和等级保护2.0区别及详解等保起源于国务院的147号令,为响应国务院147号令,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专门管IT行业的公安研究所)开始着手信息安全标准的推进,随后出过一些指导性的国标,但都没有引起很多企业和单位的ICT建设参考。随着近年来网络安全法和国家层面的安全指示国标变得越来越重要了,各个监管部门对安全的要求越来越大,而监管部门要求安全建设中遵循的标准大多都是等级保护;国家网信办和公安部都在主推等级保护,发现安全事件的单位没有落实等级保护肯定会被责令整改,甚至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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